中国可能是全球最爱吃蟹的国家了,近年来据说仅上海每年就要吃掉5万吨大闸蟹。吃蟹早已是中国饮食文化的象征之一,林语堂在1935年出版的《吾国吾民》中说:“但凡世上所有能吃的东西我们都吃。出于喜好,我们吃螃蟹;如若必要,我们也吃草根。”把螃蟹列为国人最偏好的代表性食物,所谓“蟹是美味,人人喜爱,无间南北,不分雅俗”(梁实秋《雅舍谈吃·蟹》)。近二三十年来,对大闸蟹的食尚更盛,这种横行的甲壳类生物也被居为奇货,几为当代一景。
关于食蟹,首先值得明确的一点是,它和某种时间节律密切相关。俗话说:“秋风起,蟹脚痒;菊花开,闻蟹来。”这意味着螃蟹是一种时令性很强的食物。传统上,食蟹是与西风、饮酒、赏菊等意象联系在一起的,描绘的都是某种秋日景象,一如郁达夫《西溪的晴雨》中所说:“西北风未起,蟹也不曾肥,我原晓得芦花总还没有白……”
这种关联性由来已久,中山时子主编的《中国饮食文化》在分析食蟹的诗文时认为,“蟹黄不仅是用来表示美味佳肴,而且还代表了一种季节感。直到今天,每逢凉爽的西风报告秋天的来临时,北京的市场上就出现了肥美的河蟹,使那里的美食家们欢喜不已。”
我们当下只会把这些视为一种与换季的景色和美味相关的景象,对古人来说,这却是一种与自然节律同步的行为。在中国文化中,季节与食物的对应,原本带有与宇宙变化同步的意味,不同的时间节点要食用相应的食物。古人没有“反季节蔬菜”,对他们而言,重要的是在不同的季节食用相应的时令食物,否则将会致病伤神。因而有“药王”之称的孙思邈在《千金食治》中有“三月三日勿食鸟兽五脏及一切果菜五辛等物,大吉”这样的记录,他着重指出:冬季十一、十二月食螃蟹会伤人神气。
按照这种理论,饮食实际上是一种与天地自然规律保持着同步感、顺应天时、摄取天地之气的行为。中医经典著作《黄帝内经》明确提出“藏气法时”,要“食岁谷”。瞿同祖在《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》中解释了这种天人合一的处世哲学:“在古人观念中,春夏是万物滋育生成的季节,秋冬则是肃杀蛰藏的季节,这是宇宙间永远不易的自然秩序”,而人的行为须顺应四时,与天道相应,如果发生灾异,那是表明神灵对人类的行为不快。因此,北齐天保八年(557年)发生高温旱灾后,朝廷下令禁止捕蟹。
由此可知,螃蟹作为一种蛰伏洞中、潜藏于水的生物,且是秋季肥壮,正适合于那一季节的特性,因而蟹肉、蟹黄在中医理论看来一直是属于“寒性”的,需要佐以生姜、黄酒以拔除其“腥味”及“寒气”。所谓“七尖八团”(阴历七月吃雄蟹,八月吃雌蟹),这对国人而言几乎是常识的一部分。与此同时,螃蟹在取食时会为害水稻(元人高德基《平江纪事》认为“蟹之害稻,自古为然”),所谓“蟹至八月即啖芒”(孟诜《食疗本草》),此时捕食正好适宜。
不过这也并不绝对,宋人高似孙在《蟹略》中已列出“春蟹”、“夏蟹”、“秋蟹”、“霜蟹”四类,几乎一年四季都可吃蟹。近代以来的天津菜尤擅制河、海水产,鱼、虾、蟹菜可达上百种,“且按季取料,适时推出。……论蟹,有春吃海蟹,秋吃河蟹,冬吃紫蟹之别。”对近现代人来说,时令更多意味着新鲜和口感,而不再与“天道”和“自然节律”相关了。
世界上很多地方的人是不吃螃蟹的,英、德等国这些年苦于河道被大中华绒螯蟹(大闸蟹的学名)这一外来物种侵占,但当地人任其横行,并无食蟹的习惯,倒是便宜了那里的华人,在大快朵颐之际也算为民除害。欧洲人历来不吃蟹,主要是因为基督教传统所形成的饮食习惯,《圣经旧约·利未记》认为所有用腹部或四足行走的爬物都是“可憎”而“污秽”的;在伊斯兰教规中,同样禁止吃蟹,中国西北的穆斯林也禁食,然而身在杭州的回族却入乡随俗,也爱吃蟹。